快速通道申请人可以将家人包含在永久居民申请(PR申请)中。
在快速通道申请中,“家人”特指符合随行条件的家属。这些家人需满足特定要求。
可随行的家人
若以下家人获批,即可随你登陆加拿大:
- 配偶或同居伴侣:法律登记的配偶,或已共同生活满一年的伴侣
- 受抚养子女:22周岁以下且无配偶/伴侣的子女;若因身体或精神残疾持续依赖你经济支持,超龄子女也可随行
- 配偶的受抚养子女:认定标准与你的亲生子女相同
- 孙子女:即你受抚养子女的子女
即使你的家人选择不随行,他们通常仍需进行移民体检并提供无犯罪证明。
- 移民体检:所有列在申请上的随行家属都必须在指定时间内,接受指定医生进行的移民体检。
- 无犯罪证明:18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通常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(须涵盖过去10年内曾连续居住6个月或以上的国家/地区)。
若任何一位家庭成员(无论是否随行)被认定为“不得入境”(如体检不通过),移民局(IRCC)可能会拒绝主申请人的申请。

配偶加分策略
将配偶纳入申请可提升综合排名系统(CRS)分数,包括其教育背景、工作经验及语言能力。若配偶条件更优,建议由其作为主申请人。
不可随行的家人
以下亲属无法作为随行家属纳入快速通道申请:
- 父母:虽不能随行,但后续可通过家庭团聚移民进行担保
- 爷爷奶奶:适用与父母相同的担保流程
- 兄弟姐妹:快速通道不认可兄弟姐妹为随行家属
- 叔舅姑姨/侄甥:所有旁系亲属均不符合随行条件
证明亲属关系的核心材料
中国申请人需特别注意文件格式要求:
- 婚姻关系: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不直接被认可。你必须前往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书。该文件必须包含:中文结婚证复印件、英文/法文翻译件以及公证词。
- 户口本:虽然不是联邦阶段的必备材料,但移民局常将其作为辅助核查材料。确保户口本上的“婚姻状况”一栏已更新为“已婚”,且信息与结婚证完全一致。
- 同居关系:须填写 IMM 5409 表格,并辅以共同租赁合同、共享水电/电话账单、共同保险或其他显示共同居住并持续满12个月的文件。
- 亲子关系:需提供出生公证书或《医学出生证明》的公证件。代孕/辅助生殖家庭需提交医疗和法律文件证明父母-子女关系;收养子女必须提交 合法收养文件。
资金证明
需提供银行流水等资产证明,确保能负担全家生活开销(若持有加拿大雇主Offer/Job Offer将大幅提升成功率)。
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信件必须打印在正式抬头纸上并包含:机构联络信息、申请人姓名、账号、开户日期、当前余额、过去6个月的平均余额以及未偿债务。
移民局(IRCC)每年更新所需金额表,请以IRCC最近发布的表格为准。
国内银行开具的标准“存款证明”通常仅显示当前余额并冻结资金,建议提交组合文件(银行标准存款证明 + 过去6个月的银行流水单)以满足“平均余额”的审核要求,IRCC 资金证明文件官方要求。
家庭状况
若在申请期间家庭状况发生变化(如结婚、生子、离婚或地址改变),应立即通过 Webform 向IRCC报告并上传支持文件。若您已获邀请并已提交申请,亦可通过在线账户提交更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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